31省新增确诊36例(31省新增确诊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时间线整理(更新至3月31日)
1、月29日 国家卫健委:新增确诊病例31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0例,本土病例1例(甘肃1例);新增死亡病例4例(湖北4例);新增疑似病例17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30例(含重症病例19例),现有疑似病例165例,累计确诊病例723例。
2、日: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已发现27例病例。2020年1月:20日:钟南山院士确认“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肯定有人传人现象”。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23日:武汉“封城”。
3、新冠疫情始于2019年。据记录,武汉首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于2019年12月12日出现症状。随后,武汉市内多家医疗机构报告了类似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经过一系列检测,2020年1月7日,确定了这是一种新型的冠状病毒。1月10日,完成了对该病毒的基因测序,1月12日,该疾病被正式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4、新冠疫情始于2019年。首位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患的发病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随后,武汉市部分医疗机构陆续报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2020年1月7日,确定了一种新型的冠状病毒,1月10日完成了病原体核酸检测,1月12日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间轴梳理如下:- 2019年12月12日:首位病患发病。

截至9月6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2例。境外输入病例现状:现有确诊病例625例(其中重症病例7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850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879例,无死亡病例。全国累计病例情况:现有确诊病例826例(其中重症病例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9602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5064例。无现有疑似病例。
2、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5986例。现有疑似病例4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86155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9052人。无症状感染者情况: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无转为确诊病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4例(均为境外输入)。
3、截至9月5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新增确诊病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具体分布为:广东3例,陕西3例,上海2例,福建1例,甘肃1例。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截至7月15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截至7月15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新增确诊病例: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6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具体分布为:云南15例,上海6例,天津4例,广东4例,江苏2例,浙江2例,河南1例,四川1例,陕西1例。新增死亡及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1966例。现有疑似病例4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064151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8167人。无症状感染者情况: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3例(境外输入1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8例(均为境外输入)。
现有确诊病例592例,其中重症病例15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确诊病例724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6654例,无死亡病例。全国累计数据:现有确诊病例741例,其中重症病例17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7228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92605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
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1例(无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4例,其中境外输入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04例,其中境外输入96例。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情况: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2750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2249例(出院1379例,死亡1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6例(出院46例)。
湖北省新增确诊病例数连续三日保持在两位数水平丨权威发布
月8日0时至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6例,新增确诊病例数连续三日保持在两位数水平。具体信息如下:新增确诊病例来源:新增确诊病例均来自武汉市,其他16个市、州、林区无新增确诊病例,且全省无境外输入性病例。部分地区疫情情况:神农架林区和咸宁市均已连续超过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截至2020年3月10日,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例,且新增确诊病例数已连续5日保持在两位数水平,所有新增病例均来自武汉市,其他16个市、州、林区无新增确诊病例。 具体分析如下:新增确诊病例情况3月10日0时至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例,且新增确诊病例数连续5日保持在两位数水平。
湖北确诊病例一夜暴增的主要原因是新纳入了临床诊断病例数,而非确诊病例数本身大幅增加。政策调整背景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在湖北省病例诊断分类中增加了“临床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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